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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先租后买”价值32万挖掘机 逾期三个月竟被要求支付36.86万元!

赤胆忠心

2020-12-15 10:26

事情起因

王先生跟海南一挖掘机公司约定,通过“先租后买”的方式租赁了一台价值32万元的挖掘机,押金支付6万元,每个月支付8900元(除租期最后一个月为8500元),共计38万元。若为付清款项前,双方为租赁关系,挖掘机所有权归挖掘机公司所有;付满36个月的租金后,王先生就等同于购买下该挖掘机,他与双方公司为买卖关系。


事件经过

在租赁挖掘机后,王先生依据合同在每个月的10日之前,支付8900元的租金。然而天有不测风云,受新冠疫情的影响,王先生所承包的工程被延误,这也导致了无法正常使用租赁状态的挖掘机,长时间处于停工状态。一直依靠挖掘机作业挣钱的王先生突然失去了收入来源。

“先租后买”价值32万挖掘机 逾期三个月竟被要求支付36.86万元!

在今年的8月份,王先生先是接到了挖掘机公司债权部负责人发来的短信通知,称“截止8月3日因其逾期26700元,本月即将至期8900元,厂家将在8月3日执行锁机命令”,紧接着,海口琼山区法院对他正在施工作业的挖掘机采取强制措施,将其扣押。


后续情况

眼看挖掘机就要被查封扣押,王先生联系业务员无果,对方只发送了一条短信“找王律师”。

随后他找到挖掘机公司进行协调,想把挖掘机取出来,但是律师要求其一次性支付13.6万元。王先生表示虽然有逾期2.67万元,但目前只剩下10期8.86万元的费用就付完了全部款项,为何又增加了近5万元的费用呢?

公司方面则表示,作为代理商,如果公司对厂家逾期还钱,则会被起诉,依照合同,王先生多次逾期,所以才会将挖掘机拖走处理,后期将通过法律途径处理,随后其将王先生告至法院,要求解除合同,并支付租金36.86万元,并返还之前租赁的挖掘机。

已经支付了近30万的租金,却还要求支付近40万元的租金?原来,在王先生提供的《关于HNST201712200××租赁合同的补充协议》上,若王先生未按约定期限足额支付租赁费等款项,该挖掘机从签订协议之明起按月租金1.5万元,至少计40个月,并且挖机公司立即拖回该挖掘机,产权不再转移。挖机公司提出的“36.86万元租金”,是按照40个月×1.5万元/月共60万元,减去王先生此前已支付的23.14万元(不含押金)所得出来的。

但王先生认为,挖掘机总价也就32(不含押金),自己就支付了一大半,所以对于这样的要求他是无法接受的。




法院判决

法院认为,挖掘机公司与王先生所签订的《租赁合同》及其《补充协议》属于合法有效合同,双方约定先租后买,因王先生未依约按时支付租赁费,双方为租赁合同关系。由于王先生违约,挖掘机公司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收回租赁的挖掘机。

法院还认为,由于双方为租赁关系,因挖掘机于8月14日被法院扣回,王先生未实际使用,因此挖掘机被扣回后的租金,王先生无须再支付给挖掘机公司,而王先生于8月10日前已付金租金,未欠租金,挖掘机公司依据违约责任主张“36.86万元”的租金,缺乏依据,不予以支持。庭审当天,针对挖掘机公司主张解除合同,王先生表示同意,对此双方合同于庭审当天解除。

“先租后买”价值32万挖掘机 逾期三个月竟被要求支付36.86万元!

对此,法院判决双方所签订的《租赁合同》及其《补充协议》解除,王先生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向挖掘机公司支付违约金,并返挖掘机;海南山推公司返还王先生押金6万元,驳回其他诉讼请求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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